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宜居城市  >> 查看详情

安置房岂能成为个别人谋私利的工具?——河南安阳市高新区郭吴村村委主任郭银堂等利用安置房非法牟利

来源: 环球评报新闻网  日期:2021-10-25 10:55:03  点击:1422 
分享:
  猎狐网讯:近日接到河南安阳市高新区银杏大街街道办事处郭吴村社区居民郭卫平、赵希民等人员的实名举报,反映该村村委主任郭银堂等与开发商相互勾结,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以城中村改造为名公开建设并倒卖城中村拆迁安置房谋取暴利。
  以城中村改造为名,占用耕地大搞“安置房”项目。
 
  近日,记者在安阳市高新区银杏大街街道办事处郭吴村社区见到了已有部分人员入驻的安置房,北临黄河大道,西邻安阳市高新区第三小学的郭吴村社区安置房共有5栋18层448套房屋。
 
  郭吴村地处安阳市城乡结合部,村委主任郭银堂与开发商勾结,以城中村改造为村民建设安置房为名,于2012年占用村民基本农田100多亩,每亩地补偿村民28300元,村民每户分配安置房一套,首付8万元,若付不起首付款,则用自己家的基本农田顶房款;而2015年河南省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9.9万元/亩。
 
  “安置房”相关建设与销售手续存疑
 
  有村民反映该安置房项目未经市政府相关部门立项,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且以安置房的名义大肆进行商品房开发,记者于近日就此事到当地进行调查了解,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说明来意后,局长粗暴的拒绝就郭吴村社区安置房项目发表言辞,说必须到高新区管委会找办公室刘主任,他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我们在高新区办公室见到了一副主任,她得知我们来意后说不归她管,这事要找秦主任;我们找到秦主任后,秦主任说这事是刘主任分管。我们找不到刘主任,打其手机多次均无人接听。
 
  以安置房名义,行商品房开发销售之举
 
  郭吴村社区的邻村许吴村安置房给村民是按800元/㎡,郭吴村给村民的所谓“安置房”则是1900元/㎡。非法低价购买村民基本农田,高价转卖给开发商,实质是搞非法的商业地产开发,欺上瞒下逃避国家税收。置村民利益于不顾,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郭吴村社区“安置房”在建设和销售中利益纠葛盘根错节。本来承诺给每户村民分房(18岁以上男性村民人均分一套),村委主任郭银堂指派副村长郭海军、监委会主任赵二川、监委会成员燕希庆等大量收购所谓的“安置房指标”,付不起首付8万元的村民的“安置房”指标,被郭海军、赵二川、燕希庆等大量收购,每个指标收购价是3-5万元不等,然后以高价对外出售,卖给了不属于郭吴村的人员。
 
  “安置房”建设与销售黑幕重重
 
  村委主任郭银堂竟让其亲姐夫参与和园小区“安置房”项目工程,并与开发商经济利益均分。
 
  据郭吴村村民赵遂成、苏广庆等介绍,郭吴村社区“安置房”占地不但无任何合法手续,而且在土地变卖转让中暗箱操作,从未征求村民意见;建设中的工程项目资金从未向村民公示,这个名为“安置房”的项目自始至终被郭银堂一手遮天,仅社区道路及绿化项目就造价270万元,郭银堂从中牟利的行径可见一斑。
 
  以郭吴村村支书、村主任为首的村干部与开放商勾结,假借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冠冕堂皇的的名义,强奸民意,为所欲为,不顾广大村民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盲目规划、违法占用田地,大搞商品房开发,从中牟取巨额私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危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为和谐社会埋下了严重隐患。
 
  近日,村民准备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土地公示(信息公开),安置房知情权(申请对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依法审计)。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QQ截图20160109153927.jpg

郭吴村安置楼

相关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