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赵雷武
原任职务: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镇委副书记(副处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1月19日,白沙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雷武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宣判后,赵雷武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9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白沙县法院一审对赵雷武的判决。
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1年间,赵雷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三亚海棠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他人贿赂315.8万元。
花钱大方之后
【忏悔】我出生在云南省富源县一个偏僻农村。1992年9月,我考入曲靖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县中学当了教师。2000年,我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云南大学的毕业证。后来,我又用4年时间拿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4年7月,我作为人才被引进海南省三亚市,当了一名纪检干部,这着实令同学、朋友、亲戚们刮目相看。
我记得当时我的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我没有忘记为自己付出的父母。每月的工资,我除了留下生活费外,其余均补贴家用。
由于业务能力较强,又肯干,在三亚工作刚满一年,我就被任命为三亚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2008年8月,年仅33岁的我被任命为海棠湾镇委副书记(副处级)等职。
自从我当上海棠湾镇委副书记,手中有了实权后,一些征地拆迁的公司老板、个体种植养殖户便把贪婪的目光盯向了我。
坦率地讲,我任镇委副书记的头一年,还没有人敢给我送钱,因为我是三亚市纪委下派的干部,加之自己在镇上分管工青妇及思想政治工作,大会小会讲廉政讲理想信念,那些想送钱的人不敢轻易下手。
然而,时间一长,当看到其他分管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人经常出入大酒店,花钱大方之后,我的心理也渐渐失衡了,随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畸变,自清自制的心理防线很快失守了。
【笔者旁白】“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样的至理名言告诉人们,人原本都是好人,但随着环境的变化、权力的获得、地位的攀升,尤其是在制度机制约束不力的条件下,如果修身养性功夫不过硬,人很容易被权力所腐蚀、被利益所迷惑。对此,任何身在其位的人都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否则必将像赵雷武一样,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