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侨情侨讯  >> 查看详情

“女童保护”举行儿童节倡导活动 发布青春期教育教学大纲

来源: 环球评报新闻网  日期:2021-10-25 14:11:01  点击:1302 
分享:

环球评报网北京讯 | 5月27日,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女童保护”)在北京举行六一儿童保护倡导活动暨“女童保护”五周年庆典,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公益组织和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涉儿童暴力事件新闻报道倡议》,并发布了年度审计报告和青春期健康教育教学大纲。同时,还举办了关于应对儿童性侵新形式的专家论坛。

\
“女童保护”五周年庆典现场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郝林娜,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阚丽君,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朱锡生,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胡广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执行理事肖隆君,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助理南静,南都基金会秘书长彭艳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建龙,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授卜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凤凰卫视主持人、“女童保护”推广大使许戈辉,前女排国家队队长、惠若琪女排发展基金创始人惠若琪,“女童保护”主题歌创作演唱人、“爱心大使” 丁克森,新华网公益文化部主任高向梅,凤凰网市场与公关部总经理侯春艳等部门、机构、媒体的嘉宾代表和“女童保护”全国各地志愿者共400余人出席庆典。庆典由央视主持人姚雪松主持。

\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阚丽君致辞

“女童保护”负责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介绍,“女童保护”自成立之初,就制定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路径,一线授课和政策倡导并行。过去5年,“女童保护”持续召开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发布数据报告,参与推动法律和制度的完善;儿童防性侵课程覆盖全国29个省份的600多个县区,210万学生,45万家长,同时还向网络平台上的上千万网友普及相关知识。

\
“女童保护”负责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做详解

在此前的5月26日,“女童保护”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龙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文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阿里巴巴集团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朱卫国,从发现儿童性侵如何应对、青春期安全教育、治理儿童性侵问题法律机制等方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进行了培训。5月27日庆典现场,还为优秀地方团队、优秀志愿者进行了颁奖。
 
发出涉儿童暴力事件新闻报道倡议

\
多家媒体单位、公益组织和研究机构, 共同发起《涉儿童暴力媒体报道倡议》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案例。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2015年7月6日,“女童保护”升级为专项基金,设立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2018年3月,“女童保护”团队成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私募),公开募捐继续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

“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女童保护”发现,随着社会各界对儿童保护的重视,一些隐藏在校园、家庭等场所中针对儿童的虐待、性侵、欺凌等暴力事件逐渐被媒体曝光。媒体介入儿童暴力事件的报道,有力地维护了儿童的权益,普及了一些涉及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促进社会的改变。但同时,部分报道中存在着一定隐患,例如缺少儿童权利、社会性别的视角,存在“侵犯隐私”“责备受害者”等造成二次伤害的问题。

鉴于此,多家关注儿童保护的机构在汇集研究已有的儿童议题报道指南,并结合我国记者的报道实践和经验,向媒体发出关于儿童暴力事件新闻采访报道的10条倡议,希望引起媒体和公众讨论,并不断共同完善。

本次发布的10条倡议包括包括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儿童伤害事件的采访方法、对涉及儿童的文字图片处理原则、新闻报道和传播理念与方式等方面内容(10条倡议全文内容附后),联合发起倡导机构为新华公益、凤凰网  新浪微公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爱小丫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关工委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如何应对儿童性侵出现的新形式?

\
现场座谈 儿童性侵新形势出现,如何应对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近年来诸如网络儿童色情事件不断增多,很多隐藏在网络直播、色情聊天室背后的黑手伸向了孩子们,这引发了儿童保护机构和专家的警惕。在“女童保护”六一儿童保护倡导活动“儿童性侵新形式出现,如何应对?”论坛环节,与会专家对此进行了探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介绍,现在国际上有一个专门的名词——“网络的性引诱”,主要通过在互联网上比如社交媒体、游戏论坛,视频平台等等,针对未成年人挑选潜在的受害者。“有一些新的技术,比如数字货币、暗网、点对点加密的方式,可以使得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隐蔽性大大加大,同时受害者的范围也大大扩展。”她说。

“面对这些新情况,防性侵包括防网络性侵,首先家长要有意识,不要以为网络性侵离孩子很遥远;其次是教育,教育还是对儿童防性侵的最好的保护。”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表示,家庭在防性侵方面要承担首要责任,因为家庭是孩子生长的第一个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姚建龙表示,在刑法里与性侵有关的罪名有七种,包括强奸儿童罪等罪名,但法律的界定和时代的发展确实有一定的距离,“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在以前的观念中只认为性侵都是指身体接触性性侵,最近司法趋势确实有一些变化,比如有一些猥亵儿童罪的处理中把非接触型性侵行为也纳入到儿童性侵范围。”

除此之外,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副主任张雪梅表示,在工作实践发现,性侵和其他的欺凌手段相伴而生,比如拍裸照、视频,同样给受害的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和侵害。“这样没有直接身体接触的性侵在司法保护中就更加困难,比如我们识别、发现还有立案的问题,无论刑事诉讼还是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都会涉及到量的问题。”她说。

“面对多个种类的性侵儿童案件,下一步我们将总结推广几个制度,主要包括对性侵犯罪人的从业禁止机制、对特殊行业入职的查询制度、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等,希望能通过这些制度完善来从根源上遏制性侵案件的发生。”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表示,面对多个种类的性侵儿童案件,目前已经多方面采取措施,包括打击侵害人、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些预防工作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认为,现在儿童保护的制度体系设计还存在压力和挑战,“首我们讲儿童保护的理念,制度设计的理念,怎么界定哪些行为是对儿童的性侵害或者性伤害,从头到尾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把这个界定贯穿到整个的制度设计里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授卜卫表示,传统的新闻价值会把焦点集中于令人感到兴奋的点,而不是权力、人权的点上报道。特别期望大众媒介从儿童权力的视角、从性别平等的视角,来严肃地报道儿童的性侵事件,包括校园暴力事件等。
 
“公益更加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

\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为“女童保护”获奖地方团队颁奖

“‘女童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过去5年让210万的儿童和45万的家长受到教育,让成千上万的读者、听众、观众在线上得到教育,更重要的它让我们看到中国公益更加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凤凰卫视主持人、“女童保护”推广大使许戈辉说。

根据中维会计师事务所对“女童保护”所作的审计报告,根据会计凭证及银行存款进账单确认,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女童保护”向社会募集捐款788,1597.04元(含价值100万元儿童服装),实际支出314,0668.81元,结余632,8214.35元(含价值100万元儿童服装),结余部分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监管,继续用于“女童保护”项目执行。在2017年全年内,“女童保护”在28个省份相继开课,面对面进行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儿童546683人,覆盖家长超过14万人。

审计报告称:经审计,未发现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在活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违反《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规、财务纪律的情况。

此次“女童保护”还发布了面向小学六年级和初中阶段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教材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和内容包括让学生能够了解青春期第二性征给身体带来的变化,对广义性的含义、性在人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掌握科学的性生理和性心理知识;让学生在遇到青春期及性的相关问题时,能够辨别和判断之后做出符合自己的明智选择和应对;能够学会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同时避免因性无知给自己带来伤害等。据了解,此套教案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试点实践。

\
前女排国家队队长、惠若琪女排发展基金创始人惠若琪致辞

 前女排国家队队长、惠若琪女排发展基金创始人惠若琪表示,预防悲剧的发生要比事后做补救重要很多,现在对孩子关于性教育的前期教育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的。“针对受到伤害孩子,我们希望能在后期的治疗当中进行一些体育干预、心理重建工作的探索。”她说。

\
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现场演讲

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徐永光在现场演讲中鼓励“女童保护”志愿者说,“你们做了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因为你们的工作给孩子们带来安全,给孩子们带来一生的幸福,这是非常非常一种伟大的投入。其实志愿者也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们在付出的时候,整个社会越来越美好。”

“未来的5年,我们将努力打造“女童保护”模式的公益路径,探索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儿童权利保护和政策倡导生态。我希望我们在未来的5年,能够为1000万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我们将团结更多的人,组织更多的资源,推动更多的政策,为儿童保护事业加持。我还希望,我们的探索不仅仅对儿童保护有所作为,而且能够向整个公益行业贡献模式和方案。”“女童保护”负责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说。

 

 \
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凤凰卫视主持人许戈辉为“女童保护”获奖志愿者颁奖

附:涉儿童暴力事件新闻报道倡议

随着社会各界对儿童保护的重视,一些隐藏在校园、家庭等场所中针对儿童的虐待、性侵、欺凌等暴力事件逐渐被媒体曝光。媒体介入儿童暴力事件的报道,有力地维护了儿童的权益,普及了一些涉及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促进社会的改变。

随着媒介越来越发达,传播途径越来越多元化,我们也发现部分报道中存在着一定隐患,例如缺少儿童权利、社会性别的视角,存在“侵犯隐私”“责备受害者”等造成二次伤害的问题。

因此,我们呼吁媒体更加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更多关注儿童暴力事件的成因、预防和干预措施,并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同为构建一套完善的预防儿童暴力机制和儿童受害者社会支持体系而努力。

在201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我们汇集研究已有的儿童议题报道指南,结合我国记者的报道实践和经验,向媒体发出关于儿童暴力事件新闻采访报道的10条倡议,希望引起媒体和公众讨论,并不断共同完善。
 
1.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平等对待任何背景的儿童,尊重每一个被采访儿童的权利和人格尊严,注重保护和宣传儿童的权利,提升公众的儿童权利意识。
 
2.对于儿童伤害事件,尽量不直接采访儿童及其家人。可多采访接触受害儿童的人,如医生、护士、老师、警察、儿童保护社工等,以避免对受害儿童造成“二次伤害”。
 
3.确有必要采访受害儿童的,采访前必须告知儿童及其监护人采访目的、采访方式及新闻发出后可能出现的影响,征得受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并告知有拒绝接受采访的权利。
 
4.采访受害儿童前,建议先听取专业社工或相关领域司法人员意见,找到合适的采访方式、方法及场所;采访时,确保有儿童监护人和心理咨询师或社工等为儿童提供心理支持的人士在场陪同,采访全程尊重上述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避免对受害儿童多重采访,不让儿童重复讲述痛苦经历;建议媒体在此类采访中积极共享采访内容,减少集中大量的拍摄、问询等,以减少对受害儿童的刺激和伤害;不用诱导和诱骗的方式来获得信息。
 
6.不将儿童置于危险之中,不暴露令儿童感到羞辱的事件,不用儿童的痛苦经历或创伤事件再次刺激儿童;当无法确认被采访的儿童是否正在处于危险之中,建议考虑放弃采访。
 
7.尊重儿童隐私权,不使用受害儿童的真实姓名,对受害儿童的声音和图像做适当处理,不使用能推断出受害儿童身份的资料,如具体住址、学校、社区等文字信息以及图片。
 
8.尊重儿童的形象,慎重使用儿童处于被贬抑状态下的正面照片、或衣不蔽体或裸体的照片;不采用调侃、戏谑和嘲弄的漫画或插图。建议不过分关注受害儿童受害前的生活细节,避免将受害儿童类型化、罪错化。
 
9.建议公众媒体与儿童媒体在报道上有不同的重点,儿童媒体可经常向儿童报道防暴知识和相关信息以及受害后的求助方法,公众媒体可注重报道儿童暴力的预防和干预的信息。
 
10.精心选择报道素材,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避免使用夸张性语言、渲染侵害儿童权利的细节,不使用带有暗示性的语言;不重复性别刻板印象,从性别平等角度报道女童议题;从儿童权利的视角报道有关儿童的议题,避免“标题党”。  

联合发起倡议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新华公益、凤凰网、新浪微公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爱小丫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关工委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记者:鲁硕
编辑:谷歌

相关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