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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额查封!多地出台文件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环球评报新闻网  日期:2021-11-05 23:41:00  点击: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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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案件中,如何规范、合理地查封涉案当事人和公司的资产,是司法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近日,多地多部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文件,严禁超额查封成为其中的亮点。

《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近日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高度关注营商环境建设,明确要求两级法院依法规范诉前和诉讼保全,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司法问题,依法处理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为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7月13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不仅要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不得超标的或者对案外人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还规定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广东省的规定更为具体,近日印发的《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近年来,超额查封案件频频出现。据报道,今年1月,大连商人王庆玉就公司资产被超额查封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12.7亿元的国家赔偿。这笔查封缘自王庆玉为大股东的大连玉璘海洋珍品有限公司一笔8620万元的欠债纠纷,法院查封的资产除7180万元股权之外还包括玉璘公司所有的海域、土地、房屋、船只以及海产品。王庆玉要求大连中院依法偿还公司被查封、冻结、拍卖的原物或等价赔偿物12.7亿元。

另一起天价查封案中,依据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河南省宜阳县融展置业有限公司应偿还河南省前进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00余万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查封了融展公司在建的13栋房产,约6万多平米,以及约110亩的土地使用权,有评估认为被查封资产价值约2亿元。

在7月23日举行的查封评估拍卖中的司法技术问题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介绍,民事诉讼法明确禁止了超额查封,如果出现错误查封,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在研讨会上指出,法院采取职权行为时,为了体现法院的权威,必然要使用强制措施,进行强制程序保护。但过程中也要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程序,还要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造成巨大的反作用。

“对于查封的标的物,法院应当尽到善良管理者的保管义务。对于已经查封的标的物,应当按照物的属性采用最能实现其价值的方式进行处理。拍卖和变卖都是可以选择的处置方式。”张新宝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也认为,法院执行过程中,既要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查封时,要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形。“一般来讲,只要查封,肯定对他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这必须要考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多大,如果能够继续经营,有利于清偿债务,我觉得就应该合法灵活处理。”他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编辑:鲁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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