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时下一些官员的失职行为,虽表现各异,花样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归根结底其实都是两件事:“乱作为”与“不作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0月19日报道,今年1月,有媒体曝光了河南滑县个别新型墙材企业非法取土,破坏耕地的事情。当地极为重视,随即展开市场整顿,共拆除40多座窑体,强拆了27家新型墙材企业。然而,这一令外界“叫好”之举却在当地建材行业引起较大质疑。县政府被指违法行政、懒政、怠政。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批被强拆的新型墙材企业,其中不少企业都有发改委、国土、质检、环保、税务等完备的合法手续,且年检样样过关。仅因批建不一,就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一股脑儿地全部强拆,是否有些矫枉过正?“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依法行政的时代背景下,这就是典型的乱作为。
事情往往都是这样,没人监督,没人过问时,一些行政部门是“不作为”,明知自己监管的行业有违规违纪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了事,互相推诿。而一旦被媒体曝光,或被上级点名批评,又手忙脚乱,不分青红皂白,来个一锅端、一刀切,不惜“滥杀无辜”,变成了“乱作为”,滑县有关部门的不加区别地强拆行为就属于此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乱作为比不作为危害要更大。
滑县有关部门这样的先是不作为继而乱作为,并非孤例,而是屡有发生。远的不提,就说最近吧,“一只大虾打败了一个城市”,是青岛有关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所致;河北山海关景区被摘牌,则是相关旅游部门乱作为所致;天津港区有关部门不作为即监管不严甚至严重渎职导致发生大爆炸,损失惨重,影响极坏;山东临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发生强拆事件,村民张纪民被烧死,则是乱作为的恶果……不作为是懒政,乱作为是乱政,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都是官僚主义的作风,都会降低政府公信力,会损害国家与群众利益,也都在严肃纠正之列。
平心而论,时下的不作为与乱作为两种现象,虽然都危害很大,都不可小觑,但危害更为突出的还是“乱作为”。“乱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做出的一种错误行为方式,即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义务或管了不该管的事,或管错了事,出现“错位”或“越位”等,结果损害国家的全局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乱作为主要有两个层面的表现,一是简单粗暴的乱行政,事涉上项目、搞拆迁、引资招商等,常常不加科学论证,没有理性思考,脑子一热就“上马”,实在搞不下去再回来,不计成本,不顾损失;二是以腐败为实质的“瞎胡来”。譬如国企转制,矿山买卖,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有些官员之所以乱插手,胡拍板,废寝忘食,乐此不疲,明眼人一看就知,他们的乱作为是因为有好处、有油水。不论哪一种乱作为,都是在祸国殃民, 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是一种渎职行为,具有明显违法性的特点。我们决不能姑息养奸,任其坐大。
青岛市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付出沉重代价,正在亡羊补牢,努力恢复受损的声誉;山海关旅游局也在为其乱作为深刻反思,局长痛哭流涕,沉痛检讨;不知滑县有关部门的强拆问题下一步该如何整治,大家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