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他们看着死亡,惦记着新生。
在车祸、脑外伤、脑出血等意外中即将去世的人们,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劝说对象。
在几年前,他们的名称还是“劝捐员”。
他们面对着家属们的疑问:我为什么要捐?我凭什么要捐?
在另一边,是30万名各种器官的需求者。如果得不到合适的器官,他们几乎是就是在“等死”。
2014年,中国完成的器官捐献有1698例,比2008年提升了约16倍。
在死亡的悲痛和新生的喜悦之间,是中国547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他们看着死亡,惦记着新生。
在车祸、脑外伤、脑出血等意外中即将去世的人们,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劝说对象。
在几年前,他们的名称还是“劝捐员”。
他们面对着家属们的疑问:我为什么要捐?我凭什么要捐?
在另一边,是30万名各种器官的需求者。如果得不到合适的器官,他们几乎是就是在“等死”。
2014年,中国完成的器官捐献有1698例,比2008年提升了约16倍。
在死亡的悲痛和新生的喜悦之间,是中国547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我这就是在等死。”
6月19日,肝硬化晚期病人赵力躺在病床上,他右肋部仿佛钝器磨肉般的疼痛,已经折磨了他4年。
北京301医院确诊的结果是“原发性硬化胆管炎,导致免疫性肝硬化腹水”。
医生说,再等不到肝源,赵力的时间就只剩半年。
同样在这段时间里,北京武警总医院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尹利华,也在为器官的事情而奔波。她试图劝说一名车祸中遇难者的父母,同意捐献其儿子的器官。
她先打过去电话:“您好,我是器官捐献协调员……”
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挂断了。
被拒绝,是器官捐献协调员尹利华工作的常态。
在今年,他们医院每10个潜在捐献者,就有7个因各种原因拒绝捐献。
剩下约30%的成功率,尹利华已经很欣慰。这一比例已经比去年翻了一倍,“国人的思想在进步。”
自2013年从医院的ICU护士长退休,加入器官捐献协调员行列的那一刻起,那个“精通业务,受人尊敬”的护士长光环就离她而去了,她开始面对不理解,冷眼,甚至愤怒的拒绝。
每次找到潜在捐献者时,她会提前电话联系亲属,若对方不反感,并同意见面,那么就迈出了第一步。
接下来,她要在与核心亲属面谈的时间里,解释清楚捐献遗体器官流程和公益性。这段时间或许是几个小时,或许是几天。
整个过程,持续到器官取出,进入“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公平分配后,方能结束。
她常抱着信念,“一个器官,能够挽救一个家庭。”
由于工作性质与劝说家属捐赠器官相似,在过去,遗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往往被叫做“劝捐员”。
但“劝捐员”的称呼遭到了行业内的反对。
“我们不劝捐,只是传达信息。”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献总协调员孟苇,她曾在对山西省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培训中说。
“作为一名协调员,最重要的是发现潜在的、符合条件的捐献者,征得捐献者或其家属的捐献知情同意,并协调捐献者、医院、受捐者等关系,让器官捐献顺利,而‘劝捐’太生硬了。”深圳另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说。
这是一个新生的职业,尽管逐渐被人们接受,但绝大部分人仍不知晓。
尹利华曾经遭到十多名家属的包围,有的将她推开,说“我们不欢迎你”。高敏则面临着反复的身份排查,以至于现在,她不得不把身份证、协调员证、人大代表证等各种证件常带身边。
有的时候,连续几个月都是失败。尹利华曾经连续3个月没有成功过一次。在更早的时候,她不止一次的想过放弃,但想到像赵力一样等待器官的病人们,又背上包出发。
在今年元旦之后,死囚器官被全面禁止,公民自愿的器官捐献成为了器官移植的唯一渠道。
如果没有了器官捐献协调员会怎么样?
“那么我国的器官移植将会彻底停滞不前。”尹利华说。
北京佑安医院最近的一次器官捐献是在6月26日。
23岁的青年小李,到北京探亲时发生车祸,经过协调员的协调以及父母的意愿,“要让孩子的一部分活在世界上”。
最后,小李捐献出的肝脏、双肾、肺脏、心脏,使得5人获得了重生,而其角膜,也使得2人看到光明。
2007年,中央电视台的《纪事》栏目,曾讲述了我国首位职业角膜劝捐员陈淑莹的故事,陈淑莹作为“点灯的人”,她协调捐献的角膜,让数百人重见光明。
捐献成功固然令人欣慰和感动,但人们往往看不到这成功背后的辛酸。
“潜在的遗体捐献者,一般是大脑已经死亡,但心脏还在跳动的。这时家属们都在悲痛之中,要在这个时候去劝说捐献遗体器官,家属们很难接受。”尹利华说。
还有极端的情况。
有一次,当她提出捐献器官的想法,说到这是一件造福社会的事情,对方家属立马拒绝,“我们凭什么捐?现在让我们去造福社会,可社会给过我们什么?”
高敏同样面临过这样的选择。一位脑溢血的病人的家属问:遗体捐献我们能得多少钱?高敏解释说,捐献是无偿的,无法承诺金额,“我既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资金。”在提出签订补偿协议遭到拒绝后,家属说,那不捐了。
对于这些物质上的要求,器官捐献协调员们往往爱莫能助,因为他们的工资也不高。
重庆市红十字会曾介绍,在重庆,全职协调员的月工资约2500元。在深圳,协调员高敏,每月只能从深圳市红十字会报销300元电话费和一些打车费。
在捐献成功的案例中,各地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们也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捐赠遗体器官的,大部分都是各地的外来务工者,属于低收入群体。
这一现象也得到各地红十字会的证实。
深圳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深圳的多器官捐献数量,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一,“能有这样的数量,几乎都要归功外来务工人员。”
吉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于丽也称,吉林省器官捐献者家庭,也多为农村的困难家庭。
“在中国,完成这种高尚奉献的,不是小康家庭,不是富豪家庭,而大多是这种贫苦、困难家庭,不得不引人深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器官协调员说,“这些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付不起每天几千元的ICU病房的医疗费,如果医生告知基本上没有希望的话,其家属一般都会放弃治疗。”
如果运气好的话,在捐赠器官后,能够引起社会关注,获得社会的救助,但更多的,则是一种“无奈之举”。
而根据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红十字会要适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进行多渠道筹集。
不过时至今日,该基金都未能正式落实。
多名器官捐献协调员也称,中国“留全尸”的传统观念也是阻碍器官捐献的原因之一。
然而,同样是在中国,根据香港卫生署的数据,截止2015年6月,香港地区已有16万9千人登记器官捐献。这一数据,是整个中国内地登记器官捐献人数的4.5倍。
“所以说,中国器官捐献协调员要走的路还很长。什么时候,当协调员都失业了,那器官捐献事业就算成功了。”尹利华说。